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卫生健康学院
时间: 2020-06-25 14:58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在省内各级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一般持有国务院扶贫办监制的《扶贫手册》,低保户不一定是建档立卡户)
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从幼儿园一直到研究生,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职业教育资助、普通高等教育资助等。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如下政策:
对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确保不低于当地在园儿童平均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我省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可享受如下政策:
高中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每月3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含非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免学杂费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
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可享受如下政策:
1.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
2.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或社会资助。
3.优先申请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五、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如下政策:
1.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优先申请最高每生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六、重要提醒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虽然优先享受各类资助政策,但其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还是必须按照现行各类资助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