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宣传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卫生健康学院

时间: 2020-10-15 10:49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就包括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政策。此次将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进行解读。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

 

二、就业地区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三、基层单位的定义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药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在县城中学从事教育工作、县城医院从事医务工作和县政府派出所街道(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等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因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和流动作业性强,工作现场可以包含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空、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工作现场不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房地产等行业不属于补偿代偿申请范围。工作单位或现场在县政府所属局委办等机关单位、地级市市辖区级以上城市所属街道(社区)的,不在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四、资助标准、年限及方式

  1金额根据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与贷款总额两者取高原则确定。

  2、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3、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代偿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

  5、采取分年度补(代)偿的办法,第1年和第2年各补(代)偿33%,第3年补(代)偿34%3年补(代)偿完毕。

 

五、申请时间及所需材料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收高校集中报送申请材料的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前后,我校接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1、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复印件两份;

  2、申请助学贷款代偿学生需提供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复印件两份;

  3、就业工作地点证明原件两份,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还需要填写“二次定岗证明”两份,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资金发放流程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拨付至学校。

    对于获批学费补偿的学生,由学校直接将资助资金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对于获批贷款代偿的学生,由学校代替学生向银行偿还助学贷款,剩余的资助资金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学生需要在每年6月份之前将当年在职在岗情况的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于申请第二笔或第三笔补(代)偿款,学校汇总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七、常见问题

  1.Q: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A:申请学生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且选定后不可变更。例如:在校期间部分年份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年份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只能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者不能相加。如果选择学费补偿,则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

 

  2.Q: 毕业当年未申请,次年能否申请?

   A: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办理申请,次年将不能办理。

 

  3.Q: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A:在没有得到获批通知前,应继续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避免产生违约。

 

  4.Q:代偿获批后,工作未满3年,本人自动辞职或离岗,应该怎么办?

   A(1)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书面申请取消补偿 代偿资格;

       (2)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进行补偿代偿;

       (3)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需与银行重新签订贷款还款协议,由毕业生本人偿还余下的贷款本息。

 

  5.Q.申请贷款代偿的同学,应该需要注意些什么?

   A.申请贷款代偿学生在代偿期间,需自行承担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待全部本金偿清经本人申请国家批复后进行一次性回补。所以请同学及时向银行偿还利息,以免逾期。

 

                                                  

                                   卫生与健康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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